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k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924房间) 领取。
一、公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法定职责、单位内设机构、单位所属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及领导信息。
(二)法规文件,包括以区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部门文件。
(三)规划计划包括单位年度计划总结及五年计划总结、工作总结等计划总结;全区经济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四)行政权力类公开行政处罚情况。
(五)工作动态类公开业务信息及其他行业信息。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和实施信息。
(七)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kou.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发改局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网上公开地址:http://www.hekou.gov.cn。
2.发改局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
3.《河口区人民政府公报》:区政府在区档案馆(地址:河口区黄河路107号;查档电话:0546-365608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8:00 夏令时 8:30-11:30 13:30-17:30 冬令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图书馆(地址:河口区湖滨新区河庆路北侧新一中东门;联系方式:0546-3659197;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8:00 夏令时 13:30-17:30 冬令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等场所设置政府公报免费查阅场点,免费取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详情可以点击网址http://www.hekou.gov.cn/col/col243001/index.html进行查看并下载。也可登录河口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hekou.gov.cn/col/col98232/index.html?number=H06090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等功能。
4.区政府在区档案馆(地址:河口区黄河路107号;查档电话:0546-365608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8:00 夏令时 13:30-17:30 冬令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图书馆(地址:河口区湖滨新区河庆路北侧新一中东门;联系方式:0546-3659197;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8:00 夏令时 13:30-17:30 冬令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免费查阅场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发改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地点为发改局办公室,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46-366209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发改局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河口区黄河路93号党政办公大楼,发改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72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ekou.gov.cn/ysqgk/frontDeptDetail?dept=264)在线填写提交《河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区发改局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河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使用在线申请平台提出申请的,需登陆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陆后申请表中身份信息自动获取填充,申请表中标星部分属于必填项,须填写完整后提交表格。
5.收费标准
区政府及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
邮政编码: 257200
办公时间: 8:30-11:30 14:00-18:00(夏令时)
联系电话: 3662092
电子信箱:hkqfgj@126.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河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
邮政编码:257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夏令时)
联系电话:0546-3661016
传 真:0546-366107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河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口区黄河西路人防大楼608室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夏令时)
联系电话:0546-7717187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河口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河口区海宁路381号
邮政编码:257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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