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区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发布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k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46—3651355,电子邮箱:hkqwgx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文化和旅游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涵盖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结合本单位职能,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向社会发布乡村文化振兴信息4条,旅游富民工作信息2条,文化和旅游工作信息106条,并就《河口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讨论稿)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保障广大群众对我区文旅事业发展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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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与去年一致。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按要求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文旅河口”微信公众号信息,强化新媒体日常管理,确保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在发布政务信息前,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文旅河口”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外,在现有图书馆基础上,综合利用智能化及信息化硬件、服务志愿者、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等现有政务资源,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和实施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今年我局该项工作未收到不良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和因工作不力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不够深入。各科室人员流动性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局内部分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手段有待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督查,加强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旅游富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2021年河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公共文化服务”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4件。
(四)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公共文化服务”专栏,将公共文化机构开放信息、群众公益活动信息、公共文化体育名录、文博单位名录信息分门别类有序排列,使有需求的群众一目了然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及时了解群众文化公益性活动信息,提高公益性活动参与度,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7日
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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