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河口区河兴路11号,广播电视大楼807室,电话:0546-3659181)。
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 492 号令),2019年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市、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编制完善和更新了《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填报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
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
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
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四)加强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的学习,组织单位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河口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组织的河口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提升了工作水平。
(五)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务网站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及时做好政务网站内容迁移、名称及域名变更等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人员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分级保护等制度体系,严格做好日常检查维护、风险分析、隐患排查、数据备份等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与政务网站的联动。目前我局有“文旅河口”、“河口区图书馆”、“河口区文化馆”三个微信公众平台,与河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政务信息发布。2019年,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66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公开2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5条。在“文旅河口”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507条,“河口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数232条,“河口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数据811条,2019年以来,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减8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增10 | 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5 | 减141 | 0 |
行政强制 | 4 | 减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759952元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群众关注度不高。二是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数量偏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制度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培训,落实制度运行,发挥制度约束作用。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各项政务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