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本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ek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户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口区新户镇鸿海路7号;邮编:257200;电话:0546-3185502;电子邮箱:xinhu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户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1)主动公开。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东政办〔2021〕1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性文件0条;会议公开7条;镇街领导成员及分工信息更新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协提案2条,镇街风采信息43条。

(2)依申请公开。新户镇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办理时限,确保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2024年,新户镇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2023年增长2件,申请内容包括新户镇现长居人口总数、2012-2013年河口区危房改造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文件,已按期答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事项,结合我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安排部署,编制了《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定一名综合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时完成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等相关工作。全面打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提高政务公众参与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我镇利用网络优势,打造了新户镇人民政府公众号—“还看新户”,维护着“智慧河口”政务号。截至目前,“还看新户”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0条,“智慧河口”新户镇政务号共发布信息663条。对领导调研、重大活动、民生实事等进行公开与宣传,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

(5)监督保障。2024年新户镇根据《条例》第五十条(四)款规定,按要求开展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按时参加我区政务公开培训。2024年,我镇没有因政务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未发生因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不断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一是对政策文件是否适合公开的把握不够,依申请业务流程不熟练。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文件政策数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加强在职员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及办理流程,确保办理业务时能及时有效、合法合规地回应群众的申请。三是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有针对性地发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抓好村居(社区)等最末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信息来源,拓宽公布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新户镇未办理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新户镇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全力抓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纠纷的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新户镇共提交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2件,分别为第24号关于老黄河故道清淤的建议和第90号关于新户烤虾品牌进行大力推广的建议。2件建议均按法定时限办结,办复率100%。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新户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不断延伸政务公开触角,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利用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传声筒”作用,将养老保险、兵役登记、公益岗招聘等惠民政策及时地、完整地传递到群众耳中。

(五)2024年,新户镇行政复议案件共两件,案件内容涉及杨占胜的78亩开荒地和已拆除的危房,我镇已于2024年3月18日进行答复;当事人又分别于4月6日和4月7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镇于7月15日对78亩开荒地事项重新答复。随后当事人就已拆除的危房事项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结果为维持东河新政公开告字(2024)1号关于杨占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判决结果。截至目前,该案件将转入下一年进行办理。新户镇将持续跟进此次案件,全力配合案件调查,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六)2024年,新户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2024年,新户镇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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