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区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发布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k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46-3662092,电子邮箱:hkqfg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发改委、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最新部署,紧扣“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关键节点,立足发展改革职能,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与数字化转型、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公开质效再升级。

(1)主动公开。2025年,主动公开91条信息,其中建议提案信息10条、机构职能信息14条、政策文件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其中部门预决算1条、单位预决算1条)、重点领域信息4条、工作信息59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和收费。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与工作架构,明确专职人员岗位职责。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全流程公开管理机制,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谋划公开方案,明确公开范围与解读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能,按照相关规定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主体,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工作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晰职责分工,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出口关”,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参与各类政务公开相关专题培训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公开信息多停留在政策文件原文或基础进展层面,对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阶段性成效分析不够深入,缺乏详实的数据支撑和针对性解读,难以完全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深层次信息需求。

2.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受岗位调整、业务繁忙等因素影响,对最新政策法规、信息发布规范、平台操作技能的掌握不够系统全面,导致部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改进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内容质量。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任务,加大政策执行细节、成效数据、典型案例等深度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采用图文解读、问答梳理等形式提升解读实效,确保公开信息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结合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发布规范、保密审查流程及平台操作实务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办理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4件、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6件,全部完成答复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工作创新情况:聚焦政策公开服务企业提质增效,借助数字化政策服务平台,整合惠企政策清单,开展精准推送、线上线下联动解读,破解企业 “找策难、懂策慢” 痛点,打通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为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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