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09226/2026-016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分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9-30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河征预公告〔2026〕14号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分局
2026-09-30 区自然资源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镜湖新村(东村)土地,西至新户镇镜湖新村(东村)土地,南至新户镇镜湖新村(东村)土地,北至新户镇镜湖新村(东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镜湖新村(东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太平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太平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太平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太平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太平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立新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太和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太和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太和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太和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振兴新村(太和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四顷二村)土地,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四顷二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四顷二村)土地,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四顷二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四顷二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东华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麻郭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顺兴新村(北楼村)土地,西至新户镇顺兴新村(北楼村)土地,南至新户镇顺兴新村(北楼村)土地,北至新户镇顺兴新村(北楼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顺兴新村(北楼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建设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建设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建设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振兴新村(建设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振兴新村(建设村)。

地块19: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土地,西至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土地,南至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土地,北至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

地块20: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长兴新村(一顷六村)土地,西至新户镇长兴新村(一顷六村)土地,南至新户镇长兴新村(一顷六村)土地,北至新户镇长兴新村(一顷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长兴新村(一顷六村)。

地块21:四至范围东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西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北至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永兴新村(西华村)。

地块22:四至范围东至新义路,西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南至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土地,北至义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户镇临湖新村(南六合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9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况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联系电话:0546-3651755;联系地址:河口区海宁路21号。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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