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保护色:
关于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8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河口区就业职工保障房报名通知要求,结合申请报名情况,经审查,拟认定以下就业职工符合我区保障房条件,现予以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3个工作日)。

若对申请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或来电进行反映。

办公地点: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609室

联系电话:0546--3668869  

附件: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表


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8日



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表

序号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名称

家庭总人口数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房性质

是否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

1

赵连功

男

37232119XXXXXX805X

山东省滨州市

离异

山东宇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承租私房

是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