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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信息】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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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河口区教育局《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河口区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严禁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 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填完请发送至邮箱1065122320@qq.com,并将纸质版交至实验小学南门卫。 请各位家长关注学校公众号(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小学),及时接收通知。 二、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 众富·玺园、海宁小区、河宁小区、西湖印象小区、西湖景宸、康宁小区、阳光花园、西湖佳园、河凯小区、御景园、老一中家属楼、土地局家属楼、公安局家属楼、四扣村、六扣村、东劝村、西劝村、余丈村、大学堂村、三合村、民生村、福祥村、坨子村、西五村、新建村、裕民村、五顷村、长青村、刘坨村、海宁路西侧商品房、海宁小区北侧商品房、河凯小区商品房。 弹性学区一:河颐小区、河颐农贸市场商住楼、油区办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既可报名胜利河口第一小学,也可报名我校)。 弹性学区二:夏安园、春和园(既可报名河口区河安小学,也可报名我校)。 注:弹性招生区域居民子女入学后,就读期间两校之间不予转学。 三、 报名时间 网上模拟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9日18:00数据清零)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2日(12日18:00终止) 网上补报名时间为:7月17日-18日(17日18:00终止) 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核实(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7月20日以后,公示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拟定于8月20日以后(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 招生期间志愿服务岗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30— 5:30 招生期间志愿服务岗地点:河口区实验小学南门卫东侧 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小学)的通知。 四、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全程网办,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请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微信小程序或“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并完成实人认证后填报信息。“爱山东”左上角选择“全省通办”,在【服务专区】依次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东营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县区,阅读新生入学报名流程,点击【进入平台】。 进入平台后,点击【进入报名】【我要报名】,选择【学段】后进入报名信息采集。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就近就便到区内任一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全区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简章见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河口区星耀实验学校招收区域内走读的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星耀实验学校制定报区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五、 工作原则 (一)坚持阳光分班原则。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 “阳光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阳光分班”材料由与会代表现场签字后,交责任督学带回,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坚持便捷高效原则。学校招生报名全部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实现招生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招生报名期间,学校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提供帮助。 六、有关说明 特别提醒您: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实施“幼随长学”(请家长于7月9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有子女正在我校就读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见附件2,填完请发送至邮箱1065122320@qq.com。并将纸质版交至实验小学南门卫西侧并告知李老师。幼随长学依然需要网上报名。因学校学位不足等原因无法满足多子女同校就读的,按照划片范围到招生服务学校就读。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 (二)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三)如果您是常住居民,户籍在河口区范围内,按照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招生报名平台会对您的户口簿户籍信息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进行比对。 如果您是非常住居民,您在河口区范围内要合法稳定就业,要有合法稳定住所。招生报名平台会对您的户口簿户籍信息、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和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进行比对。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收费标准公示 温馨提醒:招生期间无任何形式收费,谨防电信诈骗。 1.(五)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6]75号)要求,学校遵循自愿原则据实收取学生装费用,夏装95元/套,春秋装115元/套。 2.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规定》(鲁教后勤字(2021)1号)、《东营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东教字(2021)127号),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午餐午休原则,午餐餐费定价为一二年级12元/生,三四年级14元/生。 请您注意:今年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市大数据中心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请您务必在报名前完善您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信息。 今年将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力度,相关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因此,学生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幼随长学申请表、延缓入学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065122320@qq.com,纸质版交到南门卫西侧值班室,并告知李老师。 招生咨询QQ群:823943125 魏老师 13455721886 李老师 18854610171
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小学 202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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