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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0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河口区就业职工保障房报名通知要求,结合申请报名情况,经审查,拟认定以下就业职工符合我区保障房条件,现予以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3日(3个工作日)。

若对申请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或来电进行反映。
      办公地点: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609室

联系电话:0546--3668869  

附件: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表

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河口区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房资格公示表

序号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名称

家庭总人口数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是否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

1

马新杰

37048119XXXXXX3217

滕州市滨湖镇

已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市河口区供电公司

2

方青

37142519XXXXXX862X

青岛天泰集团


2

张旭

37088219XXXXXX5217

兖州市漕河镇

未婚

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





3

赵云美

37052219XXXXXX0043

东营市利津县

已婚

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3

高国峰

37052219XXXXXX0010

个体


4

许光辉

37030219XXXXXX2139

淄博市淄川区

已婚

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

张艳杰

37030319XXXXXX312X

淄博公交公司


5

陈梓朔

37030219XXXXXX4510

淄博市淄川区

未婚

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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