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注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注销的诊所情况公告如下:
河口素芳口腔诊所,PDY10804737050317D2152,地址:河口区海盛路188号,法定代表人:陈素芳,主要负责人:陈素芳。
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日
| 索引号: | 1137050300433573XJ/2026-01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7-02 |
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河口素芳口腔诊所注销备案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7-02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026-07-02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注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注销的诊所情况公告如下:
河口素芳口腔诊所,PDY10804737050317D2152,地址:河口区海盛路188号,法定代表人:陈素芳,主要负责人:陈素芳。
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