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03MB2796188D/2026-008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6-01

河口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6年06月002)

发布日期:2026-0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2026-06-01 区市场监管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东河市监处罚〔2026〕261号

 

河口区孤岛兴家食品专营店(个体工商户)发布虚假广告案

发布虚假广告

1、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河口区孤岛兴家食品专营店(个体工商户)

******

赵兴家

1、罚款人民币120元。

 

2026.05.28

自动履行

2026.05.28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东河市监处罚〔2026〕262号

 

河口区孤岛韩敏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发布虚假广告案

发布虚假广告

1、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河口区孤岛韩敏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

韩晓敏

1、罚款人民币120元。

 

2026.05.28

自动履行

2026.05.28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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